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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升至三级

发布时间:2016-07-12  所属栏目:黄石要闻  点击次数:2244  返回上页

      继4日我市启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四级响应仅隔7天,11日18时,市减灾委、市民政局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由四级提升至三级。

  入汛以来,受多轮强降雨影响,我市发生严重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部分县(市)区严重内涝,江河湖库水位猛涨,险情不断,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频频出现,给灾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据统计,截至7月11日10时,6月30日以来的强降雨过程共导致全市约24.7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超1.9万人,需紧急生活救助近2.4万人;因灾倒塌房屋529户963间(含非唯一住房),不同程度损坏1355户2882间;农作物受灾面积2.7万公顷,成灾面积1.9万公顷,绝收面积8633.9公顷;直接经济损失4.45亿元,其中农业损失3.73亿元、家庭财产损失0.37亿元。

  据气象部门预测,本周我市还有新一轮强降雨,局部可能会出现大暴雨,灾情有可能进一步加重。

  针对当前灾情,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全力以赴,在省民政厅的支持下,受灾群众生活得到了妥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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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黄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根据自然灾害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次设定四个响应等级。I级(特别重大级)、II级(重大级)、III(较大级)、Ⅳ(一般级)。(王若梦)



[来源:黄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