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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社创建无烟机关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11-11  所属栏目:信息公开  点击次数:3245  返回上页

  根据《关于继续在全市开展无烟机关创建活动的通知》(黄爱卫办[2015]2号)精神,结合我社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爱卫办《关于继续在全市开展无烟机关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大力抓好禁烟工作的制度建设、宣传教育与监督检查,督促全社干部职工自觉养成不吸烟或早日戒烟的良好生活方式,确保我社创建“无烟机关”目标如期实现。
  二、工作任务
  (一)大力开展控烟宣传教育。通过召开控烟动员会、发放控烟宣传材料、悬挂横幅、开展QQ群交流等方式,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性,形成良好的控烟氛围,大力引导吸烟者及时戒烟。通过组织控烟知识培训,使全社干部职工进一步认识、了解吸烟的危害与戒烟的益处,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参与创建“无烟机关”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全面加强控烟监督工作。各科室指派一名工作人员担任科室控烟监督员,负责开展科室责任区的吸烟劝阻和控烟检查。领导小组成员为机关控烟监督员,负责日常巡视、监督职责,定期将办公场所的控烟执行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
  (三)开展控烟效果调查评估活动。通过过程评估和效果评估等方式,评价市社机关创建活动完成情况,促进控烟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巩固机关控烟工作成效,扩大控烟成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控烟工作领导,成立控烟领导小组;
  (二)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三)机关入口处悬挂“进入无烟机关”提示牌,在机关楼道、走廊、会议室等处设置禁烟标识,实行室内完全禁烟;
  (四)机关领导干部做出禁烟、控烟承诺,履行禁烟宣传监督职责;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
  (六)发动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劝阻吸烟活动;
  (七)鼓励和帮助吸烟干部职工戒烟。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4-5月份)。成立创建无烟单位领导小组,制定方案,部署工作任务,大力营造创建氛围。积极开展吸烟有害健康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自我保健意识,提高干部职工的控烟自觉性。
  第二阶段:创建实施阶段(6-7月份)。社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带头签订禁烟承诺书,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对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号召。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落实每个科室的控烟工作,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使创建无烟机关的各项指标逐项达标,切实将控烟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阶段:自查整改阶段(8-9月份)。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我检查,整改存在的问题,巩固控烟成果,建立控烟长效机制,确保在2015年9月底前把市社机关建设成为“无烟机关”。
  五、日常监督与管理
  1、市社控烟办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明查或暗访,每次控烟督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向各科室通报,并作为科室个人年终考核依据。监督员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做好工作记录。
  2、控烟工作纳入年度先进个人考核范围,对达不到无烟科室标准的科室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对于违反禁止吸烟规定的科室及个人,一经查实,将予以批评教育或通报。
  六、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市供销社控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洪文波
  副组长:阮祥明  黄开金  卢希兰  周晓达
  成  员:刘来雨  王能胜  骆丽娟  程淑妮  柴  英
  冯国红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冯国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社控烟创建工作的指导、督导及其它日常工作。各科室负责人兼任控烟监督员,具体负责本科室区域控烟工作。在控烟办的组织下进行交叉检查,互相监督。
  2、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充分利用“世界无烟日”“健康课堂”等形式,加强禁烟宣传,强化禁烟知识培训,使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为实现无烟单位创建做出积极贡献。
  3. 明确目标,狠抓落实。各科室要把禁烟工作纳入2015年的重点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严格按照《黄石市无烟机关(单位)创建评分表》,坚持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我社成功创建“无烟机关”。
  4. 落实考评奖惩制度。对在禁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科室或个人,给予表彰;对问题较多的科室或多次违反禁烟规定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