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社情资讯 > 黄石要闻

黄石义务教育阶段政策升级

发布时间:2016-06-30  所属栏目:黄石要闻  点击次数:2297  返回上页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今秋入学有哪些资助政策,资助标准是多少?昨日,市教育局出台今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你家孩子符合条件吗,什么时间申请,有何变化?赶紧来看看。


  学杂费:城乡学生都免除 

  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资助对象为全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学生,资助标准为全部免除学杂费。符合条件学生全部纳入资助对象,不需学生申请。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国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教科书:明年对所有城乡学生免费提供 

  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对所有城乡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国家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

  资助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学生,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所有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均符合资助范围。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小学45元,初中生90元。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需要申请,由学校免费向学生提供教科书;城市低保家庭学生需每学年开学后,向就读学校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免费向学生提供教科书。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所有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需申请,由学校免费向学生提供教科书。


  农村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初中标准不同 

  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发放生活补助(简称“一补”),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对所有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发放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含特殊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城乡义务教育(含特殊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纳入资助范围。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天小学4元,初中5元(学生每年在校天数按250天计算),年生均补助标准为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

  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寄宿学生均可申请,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均可申请。每年9月份申请,每学年秋季学期评定一次。

  学校在评定“一补”对象时,同等条件下,对以下学生优先评定:“建档立卡”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少数民族家庭子女以及农村独女;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子女;因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家庭子女;父母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子女;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子女。


  营养改善计划:每生每天4元 

  国家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学生全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我市阳新县(不含县城)属于国家营养改善计划范围。

  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与所在城市义务教育学生享受同等政策。(孙成香)



[来源:东楚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