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优势,整合资源,发挥实效,公安县委组织部、县供销社、建行公安支行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和整合拓展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服务功能的通知》(公组办[2016]5号)。文件要求依托农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按“四有标准”,在2016年新建、改建村级综合服务社30家,建立助农金融服务点160个,使之成为村务管理的新阵地,合作经济的新载体,助农惠农的新平台,服务党员群众的新窗口。一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将村级综合服务社作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所属的商务内容来进行统一规划和运作。二是重点推进,融合发展。发挥村级综合服务社的信息化服务功能,主动与村组织对接,将服务社建设和整合与加强农村网格化建设和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三是规范管理,提高水平。严格遵守省社制定的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标准和服务公约,切实强化管理服务,不断提高综合服务水平。
为将文件精神落到实处,公安县委组织部牵头召集乡镇组织委员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具体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和部署。县供销社和建行支行将组织专班到重点村进行调查摸底,做好选址和其他后续工作。(荆州市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