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4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晓梅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黄石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黄石市民政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小区配套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国家森林城市规划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执法检查的方案;听取和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关于我市本级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王晓梅指出,依法规范的举债是政府一项正常的经济行为,市人大常委会应给予支持。但必须认识到举债有风险,因此要依法规范政府的举债行为,有效控制举债规模。要切实防范政府举债带来的风险,要分门别类地将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财政预算管理,建立完善的政府债务风险预算制度,控制项目的债务规模,多渠道筹措偿还资金。要注重提高政府融资资金的效益,必须按规定使用融资资金,对政府债务资金的使用要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估和审计。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斌、夏祖乔、陈细马、吴长军,秘书长赵重迎参加会议。(殷婷)
[来源:黄石日报]
- 上一篇:四大工程助力创卫攻坚
- 下一篇:我市开展“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