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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社关于开展平安农资供应创建活动的方案

发布时间:2016-04-08  所属栏目:信息公开  点击次数:3769  返回上页

       春耕当即,为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确保广大农民购买、使用“平安农资”,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根椐农业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商总局、工信部、质检总部、供销总社等八部门联合召开的2016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平安创建要求,制定平安农资供应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和谐平安的奋斗目标,不断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充分发挥农资供应主渠道的职能作用,服务“ 三农” 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着实解决城乡一体化中农业生产资料消费需求,提高供销社农资经营的诚信度,积极参与平安创建工作,全力维护农业生产的安全和稳定。

       二、工作目标

       认真按市综治办关于平安创建工作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平安农资供应创建工作,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努力推进源头治理和市场检查;全程监控和案件查处;放心农资下乡和打假治劣等工作。着力提高放心农资产品覆盖率,提高供销社的服务能力,推动农资市场秩序实现持续好转,营造平安有序的农资供应市场和安全放心的农资产品环境。

       三、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1、活动时间:2015年3月31日——2015年4月30日(一个月时间)。

       2、成立创建领导专班。为贯彻全国农资打假会议精神,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领导责任制,市社成立由主任张足意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农资供应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3、全面部署,扎实实施。

       (1)发动宣传,营造氛围。大力推进平安农资创建宣传,以建设“平安黄石”为主线,各经营单位要悬挂“平安农资” 创建活动宣传标语,提高平安农资创建的参与率、知晓率,大力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和科普宣传,不断增强农民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努力形成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时间:4月1日—15日)

       (2)统一行动,开展自查。各农资经营主体要对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渔(兽)药、农机及零配件等农资商品的进货渠道、农资商品“三证” 等认真开展自查,自查报告于4月20日前报市社。(自查时间:4月15日—4月20日)

       (3)全面总结,市社抽查。市社将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抽查,重点是:查处经营假劣质种子等违法行为、规范农药登记管理、化肥查处有效成分不足等违法行为、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检查化肥、农药等农资价格政策执行情况。(时间:4月20日—4月28日)

       4、加强协调,联合监管。发挥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加强与农业、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的配合,联合检查,齐抓共管。

       5、规范农资经营主体经营行为,推广农资连锁经营模式、引导行业诚信自律,开展“诚信庄稼医院” 建设,对涉假次数多、性质严重的生产经营者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实行重点监控。

       四、落实责任

       认真落实平安农资供应创建工作“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平安农资”供应创建工作抓好抓实。使农资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为粮食丰收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保障,为推进我市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为我市经济的发展和助农增收作出新贡献。